市环保局制定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www.epciu.com2009-04-14来源:环保中国

我市圆满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台帐试点工作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和《重庆市市领导和市级部门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要求,市环保局结合实际,一是制定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二是坚持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局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三是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等30项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分别落实了责任领导、牵头处室(单位)和协办处室(单位),并对每项任务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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