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要求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进京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

www.epciu.com2009-04-14来源:环保中国

我市圆满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台帐试点工作任务

近日,环保部转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进京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及监督管理工作,为进京车辆提供必要服务。

《通告》规定北京市要推进以淘汰高排放黄标车为主的机动车污染防治。一是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标准。新购机动车严格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不符合规定的不办理登记等手续。二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北京市党政机关黄标车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部淘汰,2009年10月1日前保障城市运行的黄标车全部予以淘汰或更新。三是加大对黄标车的限行力度。从2009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的车辆外,运输渣土等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在北京市五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从2009年10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在北京市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四是要求本市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新购机动车应优先选用电动车、天然汽车等污染排放低或零排放车辆。五是支持相关企业建立符合绿色环保标准要求的货物运输“绿色车队”。六是规定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按北京市绿标、黄标车管理规定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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