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检查

www.epciu.com2009-04-15来源:环保中国

环评司就研究落实环评“147”总体要求到评估中心座谈

【导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一部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法律。为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在全省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检查。

【正文】 4月8日至4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郑道溪分别率领执法检查组赴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南平等地进行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一部体现环境保护预防为主思想的法律;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从而避免"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恶性循环。检查组采取事前安排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和畜禽养殖、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等项目以及环评中介机构,了解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并围绕环评工作落实"扩大内需"政策,构建审批"绿色通道"的情况,区域规划环评和专项规划环评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每到一地,执法检查组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环评法实施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各地贯彻实施环评法取得的成效,指出各地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环评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关口前移,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加强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加大环评法的执法监督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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