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发展机制下如何开展国际经济合作

www.epciu.com2009-04-15来源:环保中国

清洁发展机制:怎样的机制

中国是最早参加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谈判的国家之一。自1990年以来,中国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的立场稳中有变。维持不承担量化减排温室气体的义务基本立场不变,但对于是否参与减排,尽管在不同时间或场合,中国对该立场的具体表述有所不同,但至今保持不参与减排这一立场。

(二)未来的努力方向

(1)各缔约国精诚协作,发挥日本与欧盟的带头作用

如果美国能够在2012年加入《京都议定书》,对《京都议定书》而言是一个极大的促进,增强了国际温室气体减排能力,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现有《京都议定书》下的国际贸易环境。倘若美国不加入《京都议定书》,则日本和欧盟则成为发达国家最主要的成员,必须更应发挥主导作用,以身作则,提高自身减排方面的技术水平,加大和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力度,维护《京都议定书》现有的工作成绩。

(2)根据《京都议定书》的完成情况,对各国的减排目标作出相应调整

《京都议定书》生效时起,为参与国规定了不同的减排任务。到目前为止,各国的具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还未可知,如果参与国未能完成减排任务,则说明可能之前制定的减排目标过于激进,也可能说明当前的机制尚未完善有待调整,这个时候重新调整减排目标同样能够正确认识各国的减排地位,为下一次的减排做好准备。

(3)清洁发展机制本身的完善,进一步明确各国的相对责任和义务

当前清洁发展机制的模糊性边界很大程度上给予参与国自主的权利,为其自身谋取更多的福利。同时各国也可在此基础上设立各自的定义,在现阶段可能会促进各国的加入,因为具有更多的自主性。但从长远的眼光考虑,只有进一步明确各个国家的相对责任和义务,才有利于体现清洁发展机制的相对公平性,才能更进一步激发各参与国的进取性。

(4)尽量吸纳更多的发展中国家,维持可持续发展

清洁发展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不会更改的。因此,只有更多的发展中国家纳入到清洁发展机制的体系,才能为其创造更多的经济条件。更多发展中国家的加入也可以证明国际社会对清洁发展机制的认知程度,为其他拒不加入的国家施加压力。温室气体减排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发展中国家为其分担自己应有的责任,才能进一步进入到国际舞台,有更多的与外界交流的机会,为本国换来更多的经验和技术,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改善本土贫困落后的现状。同时,更多发展中国家的加入还可以增加现有的清洁发展机制减排市场,为发达国家利用灵活机制完成减排任务创造条件,一方面能够提高发达国家的减排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双方的相互了解,能够更好地创造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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