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邦城市花园房地产项目环保审批受理公示

www.epciu.com2009-04-15来源:环保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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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报中邦城市花园房地产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并收到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拟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中邦城市花园房地产建设项目

二、 建设单位:珠海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 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金碧丽江东侧

四、 建设内容: 中邦城市花园房地产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金碧丽江花园东侧,建设用地东面为河道和规划道路、北面为壳塘冲,西面为金碧丽江花园、南面为斗门商贸城。项目占地面积约147653.3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19536.08平方米(含架空层、地下室面积),地上建筑面积251581.36平方米,其中住宅(含各式公寓)244100.93平方米,高层住宅13栋,地上层数实示为25~33层,建筑面积约170964.11平方米,多层公寓92幢(情景公寓75幢,双拼公寓18幢),面积73136.82 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7480.43平方米,其中幼儿园3185.20 平方米,会所3895.23 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67954.72平方米,建筑使用功能为停车、道路及设备用房;配套停车位1275个。

五、 项目投资:总投资8亿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的资金2500万元。

六、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备用发电机、风机、水泵、配电房等设备的运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七、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营运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因此,该项目在落实有关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八、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水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再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十日,不含节假日(即从2008年5月8日至5月21日)。如对该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地 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 话:0756-2538371 2538372

邮政编码:519000

珠海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报中邦城市花园房地产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并收到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拟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中邦城市花园房地产建设项目

二、 建设单位:珠海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 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金碧丽江东侧

四、 建设内容: 中邦城市花园房地产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金碧丽江花园东侧,建设用地东面为河道和规划道路、北面为壳塘冲,西面为金碧丽江花园、南面为斗门商贸城。项目占地面积约147653.3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19536.08平方米(含架空层、地下室面积),地上建筑面积251581.36平方米,其中住宅(含各式公寓)244100.93平方米,高层住宅13栋,地上层数实示为25~33层,建筑面积约170964.11平方米,多层公寓92幢(情景公寓75幢,双拼公寓18幢),面积73136.82 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7480.43平方米,其中幼儿园3185.20 平方米,会所3895.23 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67954.72平方米,建筑使用功能为停车、道路及设备用房;配套停车位1275个。

五、 项目投资:总投资8亿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的资金2500万元。

六、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备用发电机、风机、水泵、配电房等设备的运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七、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营运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因此,该项目在落实有关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八、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水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再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十日,不含节假日(即从2008年5月8日至5月21日)。如对该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地 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 话:0756-2538371 2538372

邮政编码:5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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