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率先试行行政区域交叉环境执法

www.epciu.com2009-07-14来源:环保中国

泉州市率先试行行政区域交叉环境执法,作为我市在省内率先试行的一种执法手段,行政区域交叉环境执法有望在我市形成长效机制并广泛推行。

五大原因奠定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基础

行政区域交叉环境执法查处的主要对象是以市控以上的重点污染源和基本建设重点项目为主,包括重污染行业、重点流域、重点区域以及对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污单位,群众反映突出的污染企业以及跨区域污染问题。交叉环境执法由市环保局统一牵头,相关县(市、区)环保部门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交叉执法检查每月2—3次,对在交叉执法中发现的有严重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和连续两个月排污超标的企业,市环保局将予以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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