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格平:在更广范畴内保障人权

www.epciu.com2009-07-23来源:环保中国

纵观世界环境保护的发展史,也可说是环境权益的保护史。世界著名的环境八大公害事件,成为环境污染肇始的标志,也成为环境权益保护的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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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对环境权益的规定仍然欠缺。依法规定环境权益特别是公众的环境权益,国的环境立法还很不完善。实施 “ 以人为本 ” 方略、激励公众广泛参与环境维护活动、建设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看了环境权益论》感想颇多,愿向读者推荐这本书,写了上述一些话,为序。

国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多半是与经济发展相伴而生的对发展问题认识的逐步深化也反过来推动了环境维护的开展。从改革开放初期把环境保护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与所有的工业化国家一样。发展是第一要务 ”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再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 “ 科学发展观 ” 以及党的十七大提出 “ 建设生态文明 ” 对发展的认识一步步地走向深入,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也是一步步地走向更高、更广的层次。

推动环境维护发展的进程中,从国际动向看。社会力量正在逐步增强,朝着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公众广泛参与的新机制、新模式发展。扩大环境信息的公开性 ” 和 “ 透明性 ” 扩展公众参与环境与发展决策的途径和方式,完善涉及公民环境权益的相关民事、行政诉讼制度和民事、行政赔偿制度,培育环境维护民间组织,鼓励和支持他开展各种环境维护社会监督和公益活动,成为整个社会的普遍呼声。

20 世纪是自然 ” 被重新发现的世纪;文艺复兴使 “ 人 ” 从神的奴婢中解放出来, 15 世纪是人 ” 被重新发现的世纪。环境维护运动则使 “ 自然 ” 从人的奴役中解放出来。人 ” 发现是人的基本权利的确认,自然 ” 发现同样是从更广泛和更长远的范畴保证人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内涵增加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即人享有在不被破坏和污染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倡以人为本的时代召唤。

就环境权的性质而言,环境权益论》体现了作者的勇于探索和时代精神。理论界对于环境权众说纷纭。就有人权说、私权说、混合说、非法律权利说;其内容上又存在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之争,其结果是环境权的法律建设进展缓慢。跳出圈外,采取现实的态度,直接为在中国建立起环境权益而战,就如同当年邓公在改革开放之初提出的不争论 ” 那样,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值得称道的

构建起了环境权益的一个理论框架。针对我国缺乏环境诉讼法律依据的现状,环境权益论》这本书通过归纳、提炼和探索研究。探讨了国环境诉讼模式选择和机制建立的必要性及其基本内容,提出建立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考虑到国现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从诉讼发动、案件审理、顺序规则、判决执行等多个层面予以架构。这些思路在富有前瞻性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现实的可行性。

本文为曲格平先生为《环境权益论》所作的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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