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规范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www.epciu.com2009-09-11来源:环保中国

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与环保局近日印发了《常州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各类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发挥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促进污染防治、推动产业升级。

据苏州市环保局最新统计资料,今年上半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4.4万多人次,检查排污企业2.1万多厂次,及时查处、制止污染反弹行为。其中,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7件,处罚235.69万元,限期治理173家(苏州排污企业整改7项目违规叫停

对专家组专家须严格评审项目,方法还明确。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徇私舞弊。如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从次年起,两年内不得再次入选专家库。对于各级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经办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一经查实,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必需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环保政策、环保专项规划,方法明确了环保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市环保机构依法征收的纳入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市级排污费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布置的污染防治资金;市级环保机构依法收缴的环保罚没收入地方留成局部。要求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常州市政府对环保事业发展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对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和公共财政对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其中包括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和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和生态保护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项目等。其中对列入国家、省和市环保重点规划的项目及已落实自筹资金的项目优先予以布置。 方法》中明确了环保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环保机器设备和材料的购置等费用、环保科技工艺的研发费用。确定九大类项目可以使用环保专项资金。

方法也明确规定了 4 类项目不得使用环保专项资金,同时。这主要包括项目单位的人员开支、公用经费补助及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城镇生活污水处置厂、生活垃圾处置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卫生、绿化、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及与污染防治无关的其他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或环境影响评价认定,对社会或环境有明显不良影响的项目;国家和江苏省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不支持的或明令淘汰、禁止的项目。

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全年均可申报,方法中对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申报时间以及评审顺序做出了具体规定。一般受理时间为每年的 4 月~ 10 月。

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机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近一年来原则未因有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处分,申报环保专项资金资助还必须符合 4 个条件 : 项目申报单位是常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依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和环保罚款;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具有较好的资信等级、配套资金筹措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履行可行性研究演讲和环境影响报告书 ( 表 ) 审批,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好,或已具备开工条件,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常州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还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于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首先,将进行项目初审,常州市环保局根据《方法》有关条款规定,对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并将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提交中介机构进行专家评估。中介机构由常州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商议确定。

还将申报进行专家评估,其次。由中介机构建立评审专家库,专家有关信息纳入专家库并进行动态维护和管理。由常州市环保局组织中介机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集中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评估。涉及清洁生产项目的请常州市经贸委参与进行技术评估。请财务专家对使用环保专项资金单位及申报项目进行财务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还要进行项目库管理。常州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建立和完善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符合环保专项资金申报条件、通过专家评估的项目纳入市级项目库,同时。对项目入库、入选资助名单、项目实施进度、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后续支持实施全过程动态维护和管理。

确定拟重点资助的项目,常州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按轻重缓急和专家评审结果排序。并进行实地勘查,确定年度重点资助项目名单和资助金额,经环保局相应网站公示一周后,由财政部门会同环保部门联合行文下达,一般采用 “ 补助 ” 定额补助以奖代补 ” 等方式予以扶持。

环保专项资金的日常财务监督管理主要由常州市财政局经建处会同市环保局计财处具体负责,方法对环保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根据项目的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拨付资金。

凭施工合同、开工许可等材料由财政直接拨付 30 %;通过项目中期检查,资金使用计划一般为项目完成前期、进入工程施工。凭中期检查意见书拨付 50 %;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凭验收合格意见书拨付 20 %。补助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分期拨款,而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

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将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管理。及时纠正违规使用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应监督项目实施 ( 承当 ) 单位建立专门档案,完整归集项目财务、会计资料。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实施的财政部门应指定其中一个主要单位进行集中核算。

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及时向常州市环保局申请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对项目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各级环保部门应督促项目实施 ( 承当 ) 单位及时报送资助项目实施情况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项目验收后,方法》还将逐步建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制度。每年年终。环保部门应督促项目实施 ( 承当 ) 单位及时报送项目实施完成等情况,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将据此逐步建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制度。

对于项目承担单位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方法对于违规操作使用环保专项资金行为的奖励措施做出了专门规定。资金使用合同生效后 6 个月内项目未启动实施,项目管理不善、进展缓慢、损失浪费严重、不能如期竣工,未经批准改变技术方案又不能达到原技术方案的效果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常州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收回资金,从次年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环保专项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区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须对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配套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方法要求。对项目实施和补助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监管,积极开展跟踪问效,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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