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www.epciu.com2009-09-14来源:环保中国

2008年以来,重庆市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突出主体改革,综合配套跟进,着力创新机制,为加快推进森林重庆建设注入了强大活力,激活了巴渝大地。

我市圆满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台帐试点工作任务

及时跟进配套改革。全面启动林业要素市场建设、林木采伐管理、林业政策性平安和森林资源流转等试点。同时,及时开展配套改革。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大力实施森林资源流转,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林业。探索科学、合理的森林采伐模式的基础上,开展了林木采伐权拍卖试点,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试点。

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林改工作,着力抓好培训。共举办 3500 期培训班。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正其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区县、乡镇、村四级书记抓林改。采取 “ 走出去 ” 和 “ 请进来 ” 方式,先后 10 多次组团到江西、福建、辽宁、湖南等省学习考察。还组织开展林改专题调研,制定并下发《重庆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培训人员达 70 余万人,包括区县分管领导、林改工作人员、林业企业和大户、农民代表等。编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教材、林改 50 问、林改文件和资料选编等 80 余万份,分发到区县、乡镇指导集体林改工作。

采取多种方式,狠抓主体改革。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中。宜分则分,宜统则统,不搞一个模式。一小时经济圈 ” 地区,主要采取 “ 分股、分利 ” 形式落实产权,鼓励集约经营;两翼 ” 地区,主要采取 “ 分山到户 ” 形式落实产权,鼓励农民联户经营、流转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林下产业。坚持进度与质量并举,扎实做好勘界确权工作,确保颁发 “ 铁证 ”

林改部门搞好调查摸底,妥善解决林权纠纷。妥善解决林权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依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通过县乡村调解、行政判决、司法途径等多种手段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目前已受理林权纠纷 3656 件,涉及林地面积 28.12 万亩,已调处 3253 件、 24.11 万亩,调处率 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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