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水景将禁用自来水

www.epciu.com2009-09-15来源:环保中国

用地下水和自来水为喷泉、人造湖泊等城市水景补水将被禁止。昨天,记者从市法制办了解到,《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已在网上公示,市民可在10月9日前就该送审稿发表意见。

市环保局传达贯彻全国自然生态和农村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做好本市相关工作

逐步实现用水量与水资源量的平衡,本市还将通过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最终恢复水生态环境功能。

该条例的一大亮点。依据条例,鼓励使用再生水。本市生态环境用水应当优先使用雨水和再生水,禁止使用地下水和自来水为城市景观水体补水。为了各级政府将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发展工业再生水用户,扩大农业再生水灌溉范围。条例还规定,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范围内,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程施工等用水必须使用再生水。

也将得到更好的维护。条例规定,地表饮用水水源。维护区内禁止装载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驶入;禁止从事网箱养殖;禁止从事水上旅游、游泳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水源维护区组织水上旅游的或从事网箱养殖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维护区内游泳、垂钓,将被处 500 元以下的罚款。

该条例还明确建立了上下游区县的弥补机制。如果未完成跨界断面水质指标,另外。责任地区人民政府将向下游相邻地区人民政府作出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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