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手段让知法犯法者付出代价

www.epciu.com2009-09-21来源:环保中国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做出一审判决:造成临沂南涑河砷化物超标严重水污染事件的3名责任人,以犯有投放危险物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5年。法院同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决3被告共同赔偿国家3714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中国首份各省区市生态文明排名出炉。这是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以来,中国第一份各省区市生态文明水平的排名。生态文明排名艰涩难懂公众怎知实情

以牺牲环境谋求发展无异于杀鸡取卵。没有权利剥夺子孙后代有权享用的环境资源,也没有权利让子孙后代为我环境问题上的失误付出难以接受的代价。因此,现在应该有所动作的时候了从政府到民间,从立法到执法,要加大力度,提高环境门槛,让投毒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只有这样,才干从根本上遏制污染事件频频发生的现象,扭转环境维护主动的局面。

判处盐城市2 20 特大水污染事件嫌犯、原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文标有期徒刑 11 年之后又一起公正的宣判。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件的责任人,这是继上月我国首次以投放毒害性物质罪。以 “ 投放危险物质罪 ”来追究刑事责任,不只是简单的罪名改变和处罚力度的加大,而是彰显了国对低成本违法坚决否定的法治取向,对严重污染环境事件绝不容忍的态度。

少数排污企业临时、明目张胆偷排污水,已是公开的秘密。其直接后果就是造成水污染事故频繁发生,这对于我国原本就脆弱的水污染防治形势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马克思就曾对其做过精辟的论断 : 资本有了百分之二十的利润便活跃起来,资本天然就具有逐利的性质。 100 多年前。有了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就会铤而走险,有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就敢践踏一切法律,有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敢冒绞首的危险。可见,眼里,与高额的利润相比较,排污可能算不了什么,如果像以前一样,只是当作一种过失或是违规行为来处理,最多不过是象征性地罚一些款。这样的处置,对某些当地利税大户而言,自然是隔靴搔痒,无损其皮毛。

水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严重影响到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只导致沿江河居民用水发生困难,也造成地区间纠纷不断,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对那些投毒者不进行严厉惩罚,缺乏以震慑越来越猖獗的违法行为。

仍然能听到有人在说 “ 要发展难免有污染 ” 谁能完全做到达标排放之类的话。为什么这种极不科学的发展观至今还有市场?一个重要的原因,一些地区有水皆污、逢雨必酸的环境警世图告诉我对环境污染案件再不能心慈手软了遗憾的一些地方。就是地方发展滞后的现状极有可能导致当地主要领导被追究责任,而污染环境的事实却难以或不会使当地主要领导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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