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实施碳减排国家征碳税不可行

www.epciu.com2009-11-06来源:环保中国

一位中国贸易代表最近表示,向没有实施碳减排的国家征收“碳税”不可行。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张向晨表示,所有国家都应该坚定反对欧盟和美国提出的“碳税”提议。他说:“征收碳税的标准很难统一,且出发点是为了抑制中国的竞争力。坦白的讲,单边征收碳税是不客观的,有歧视的。”

由湖南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共同主办的2009年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4月18日在长沙举行,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席开幕式,并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同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周生贤出席2009年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开幕式

12月,哥本哈根谈判将举行,取代《京都议定书》的方案有待出台。但观察家担心,类似多哈会谈的争论将会拖延谈判结果的产生。

《京都议定书》的提出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发达国家采取强制性温室气体减排,而发展中国家则免于此。

当下,美国新提出的气候法案正在国会内部讨论完善,法案包括了未来对进口商品实施“边境调节手段”,以保证公平竞争。气候谈判也提出了相似的提议,指出这有助于防止企业将生产转移到没有强制性碳减排的国家,避免“碳泄露”。

中国商务部已经对碳关税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这是伪装成环保主义的“贸易保护主义”。张向晨说:“美国的人均碳排放是中国的四倍。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能向美国进口中国的全部商品施加400%的碳税呢?如果是这样,将会导致全球贸易战争,这对谁都不利,而且对于应对气候变化没有一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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