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万多平方公里

www.epciu.com2009-11-10来源:环保中国

泛珠三角”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近年来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万多平方公里。   这是记者从9日在此间召开的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水利发展协作会议上了解的。

由湖南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共同主办的2009年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4月18日在长沙举行,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席开幕式,并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同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周生贤出席2009年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开幕式

自2004年首届“泛珠三角”区域水利发展协作会议以来,区域各方在区域防汛抗旱、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流域管理等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长治”工程、“珠治”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的带动下,9省(自治区)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万多平方公里,初步建成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综合效益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大示范区17个,建成42个水土保持示范城市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9省(自治区)积极推动《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及制度建设,截至目前,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9万多个,其中国家大中型项目2400多个,完成9000多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水土保持监测等基础性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截至目前,已建成9个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和31个分站。近年来,9省(自治区)均发布了年度水土保持监测公报,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通过多年实践,总结出以水为主线,以抢救土地资源、遏制水土流失和土地石漠化为目的,以小流域为单元,坚持工程、生物、农耕三大措施并举,系统、合理配置水土资源的岩溶地区水土流失防治技术路线,有效遏制了当地水土流失及土地石漠化恶化趋势。

“泛珠三角”区域涉及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贵州等9省(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5、人口1/3强,是中国最活跃的经济区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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