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或将作为法律规范 纳入《能源法》
www.epciu.com2009-11-13来源:环保中国
由湖南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共同主办的2009年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4月18日在长沙举行,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席开幕式,并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同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周生贤出席2009年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开幕式
11月10日,由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国-欧盟能源和交通总司共同举办的能源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国《能源法》讨论稿征求中外专家意见。昨天,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 《能源法》起草组成员、刚刚下会的能源专家吴钟湖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自中国和欧盟的能源经济、能源法律专家,能源企业管理层人士共六七十人参加了研讨。
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签订,中国在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年通过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中,就曾提到“全国人大要考虑制定一个专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能源法》或将率先以法律条文形式,用法律规范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矿产资源法、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资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有关能源的重要法律已相继出台,但现行能源法律法规主要以专业性单行能源法规为主。吴钟湖表示,包括能源战略、能源安全、能源资源的开发和保护等,存在各领域单行法无法有效解决的问题,因而需要一部能协调整个能源法体系与外部法律体系的关系的法律。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司长赵晓光表示,相对于有关单行能源立法,这部综合型的能源法将着重规定能源领域带有共性的问题,包括能源战略、能源发展规划、能源行业管理、能源结构优化、能源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可再生能源的促进以及能源储备和应急等方面的内容。
有关人士透露,该法由于涉及多方面利益、仍处于反复讨论和听取意见过程中,《能源法》何时出台仍无明确时间表,恐在今年正式颁布实施可能性并不大。
上一页1下一页
文章标签:气候变化 法律法规 能源法
更多>>相关文章阅读
相关类别
环保要闻
- ·国际绿色经济协会为世界地球日主题献
- ·梅花味精污染河北霸州千亩地 村民不
- ·全球知名企业将气候变化提上日程
- ·中国年约300万吨地沟油“复出”
- ·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开始
- ·2009中国十大环境事件
- ·2009中国十大环境新闻
- ·碳关税:贸易舞棒新焦点
- ·广东年均气象灾害损失百亿 拟建预警
- ·温家宝总理出席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
- ·国家发改委正组织编制节能环保产业发
- ·哥本哈根陷入"气候门" 全球变暖论是
- ·美国拒绝为中国减排提供任何补助
- ·“碳政治”下的中国战略抉择是考验也
- ·温家宝将出席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
热门文章
- ·国家环保部到杭州富阳调研进口废纸相
- ·环保团体倡港政府强制电器加入能源标
- ·倾听群众呼声 环保在行动
- ·海口纳入产业战略环评范围
- ·环保旅游-我们该以什么样的姿态去旅
- ·“环保旅游”需长期坚持
- ·变废为宝 创意十足
- ·环保:制造业第二个生死关键词
- ·现代生物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和前
- ·解读CDM(清洁发展机制) 助力建筑节能
- ·德国温室气体排放提前达到京都议定书
- ·慈溪完善四项措施为今年污染减排任务
- ·本市召开2009年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
- ·天津武清区第二次土地调查进展顺利
- ·引入绿色建筑理念 港府打造环保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