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立法如何应对气候变化

www.epciu.com2009-11-24来源:环保中国

全球气候变暖已是不争的事实。极端天气、冰川消融、海平面上升、生态系统改变……气候变化已经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我国人口众多、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最易遭受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同时也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如何形成法律约束应对气候变化,显得更为重要。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哥本哈根会议即将召开之际,本报特邀请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佑海谈谈我国环境立法如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由湖南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共同主办的2009年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4月18日在长沙举行,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席开幕式,并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同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周生贤出席2009年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开幕式

决议出台有什么意义?

为强化这项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同意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并将决议草案作为单独议案列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

为制定和审议好这个决议,2009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专门听取了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并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这个《决议》是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决议,在国际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反响。

决议包括哪些内容?

《决议》的内容可分为6个方面。

1.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机遇和挑战。

《决议》认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类生存和各国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十分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1992年6月,我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同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这一公约。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法律。200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了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我国政府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了应对气候变化基本原则、具体目标、重点领域、政策措施和步骤,完善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制,实施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既是顺应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历史机遇。必须以对中华民族和全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根据自身能力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新的内外环境和条件下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应对气候变化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决议》认为,应对气候变化涉及许多领域,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支撑,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决议》认为,要强化节能减排,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要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要立足国情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要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长期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要综合运用经济、科技、法律、行政等手段,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各级政府预算要做出相应安排,加大支持力度。不断完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信贷政策、投资政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形成有利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导向和体制机制。

4.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治建设。

《决议》认为,要把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作为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立法工作议程。适时修改完善与应对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及时出台配套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要按照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森林法》、《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推进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把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强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5.努力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参与意识和能力。

《决议》认为,要进一步宣传普及保护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充分介绍和展示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措施和成效。加强对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应对气候变化的教育,提高全民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科学认识,增强企业、公众节约利用资源的自觉意识。

6.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

《决议》认为,气候变化问题是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合作,共同应对。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积极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开展政府、议会等多个层面和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加强多边交流与协商,增进互信,扩大共识。坚决维护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益,坚决反对借气候变化实施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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