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十大环境新闻

www.epciu.com2010-01-04来源:环保中国

延续多年的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在这一年里变得异常突出和尖锐。哥本哈根大会、中国首次自主提出减排目标、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推进、环保部和审计署对水电开发叫停……一系列正面的声音让人们看到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希望。但与此同时,重金属污染、大范围的干旱和一次次的断水、水污染事件,也让人们更加揪心。

由湖南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共同主办的2009年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4月18日在长沙举行,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席开幕式,并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同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周生贤出席2009年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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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断水事件暴露城市公用设施缺陷

水质性缺水引关注

2009年2月20日上午6时20分,江苏省盐城市区部分区域自来水出现异味,经检测为挥发酚类物质超标。

上午7时20分,当地政府停止城西水厂、越河水厂供水,防止受污染水继续进入管网。盐城市区盐都区、亭湖区、新区、开发区等地区开始大范围断水,市区五分之二人口、20万市民生活受到影响。

在盐城市政府21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介绍,经调查表明,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的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向河里偷排污水,造成盐城市城西水厂、越河水厂的水

源地受到污染,导致盐城市区大范围停水。

21日,盐城市公安部门宣布对该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立案侦查,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文标、生产厂长兼车间主任丁月生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06年6月发布的《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就有16个水质全部不达标;有74个饮用水源地不达标,超过饮用水源地总数的五分之一;有5.27亿吨水量不达标,占重点城市总取水量的近三分之一。

在接连不断的停水警报声中,水污染应急预案在很多地区相继出台。然而,应急只能是在事发之后,尽力减轻损害,却并非治本之道。不解除水源地面临的污染威胁,不但水污染事件高发的态势无法遏止,而且污染企业日复一日的排放给公共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甚至可能比其酿成的一次污染事件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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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干旱四面楚歌

中国农业感受气候变化冷暖

进入2009年,全国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少,加之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出现了区域性和阶段性严重干旱。

中国气象局有关专家称,除了3月份,2009年的任何一个月,中国至少有一个地方出现比较明显的干旱,此起彼伏的干旱贯穿了全年灾害的始终。

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河南、河北、安徽等北方冬麦区降水量之少为30年一遇,部分地区达50年一遇,出现严重秋冬连旱,冀晋鲁豫陕甘皖苏8省因旱共造成近9000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900多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0亿元;2月,华南、西南地区东部出现明显冬旱;4~5月,黑龙江及内蒙古东北部出现严重春旱;4月至6月中旬西藏东部降水量为1956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小值,出现了严重初夏旱。

6月下旬至11月上旬,辽宁、吉林、内蒙古东部等地出现严重夏秋连旱,部分地区玉米、牧草因旱干枯,人们生活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8月至11月上旬,南方大部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同期显著偏少,湖南、江西、贵州、云南、广西、广东6省(区)区域出现近50年来罕见秋旱,导致江西鄱阳湖比常年提前两个月进入枯水期,赣江、湘江部分河段最低水位创历史新低,部分山丘岗地水库、山塘干涸,居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也受到严重影响。

11月中旬以来,江南、华南出现明显降水,江南、华南等地的气象干旱得到缓和,但西南大部地区降水稀少,云南、贵州、四川等地气象干旱仍在持续。

主持研究“北方干旱化与全球变暖的关系”课题的南京大学气候与全球变化研究院院长、中科院院士符淙斌介绍,干旱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非常严重,上世纪70年代以来,干旱每年大概造成1000多亿元人民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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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法院受理环保组织诉讼

社团公益诉讼第一案破冰

2009年7月6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正式对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立案审理。

这一被称为“环保社团组织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意味着我国由环保社团作为原告主体的环境公益诉讼全面启动。

同年,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也就金沙江中游鲁地拉、龙开口水电站建设,向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申请公益行政复议,并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长期以来,在中国的环保领域存在一个现象:一方面,环境污染现象和事件日益增多,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虽然社会公共利益遭到严重损害,却存在无人起诉、无人去追责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才能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

在国外一些大的环保案例中,几乎都能看到民间环保组织的身影。他们或支持公民与环境违法行为做斗争,或对政府不利于环境治理的行为提出抗议,或直接以原告的身份提请环境诉讼。

民间环保组织之所以能在环境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与这些国家在环保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有关。这些国家的有关公益诉讼制度使环保组织可以对损害环境公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对保护环境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要想让无锡社团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得以复制和推广,有待于国家在法律上做出突破,赋予环保组织代表公众利益,对污染破坏环境者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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